商場保安管理服務標準之火災:
1.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,并注意兼顧商場安全,否則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,且通知部門主管和廠務經理至火場,保安仍然堅守崗位。
2.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。
3.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,應:
火速打電話至119,并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。
同時通知商場人員或其他重要干部集合員工救火,發揮消防編組功能。
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。
保持高度警戒,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。
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,管制事宜。
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,并保持完整現場,以供警方處理。
注意警方處理時,亦不能破壞現場,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。
若于下班時間發生火警,馬上撲滅,若無法撲滅。立即通知119與廠務人員。